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

蒙恩見證:屬靈媽媽的好榜樣

我在台灣的一個鄉下長大,那個地方叫作苗粟,在台中的北方。我的媽媽是一個很愛主的姊妹,她是一個很強悍的人。我有一個弟弟,相差四歲半。我的媽媽很在意幾件事情,第一就是我們有沒有聚會,例如幼年的兒童聚會、少年的青少年聚會,以及主日聚會。對於聚會這件事情,她不會放過我們。我們在鄉下讀書,成績都很普通,屬於香港第三組別的成績。我的媽媽不太在意我們的成績,但她很在意我們的屬靈生活。在我的小時候,我們會一起讀經。我第一次把新約聖經讀完一遍是全家一起每人輪流讀一句讀的。我的弟弟因為讀聖經,所以很小便認得很多字,成績也比較好。我的媽媽很少因為我們成績的問題而責備我們,但她經常因為我們沒有讀經和聚會而責備我們。她很看重我們屬靈的生活。我的媽媽原本是全時間服事,後來到補習班教導語文和數學。因此,她本應很在意自己的孩子在學校的表現,但是她對此卻不太在意,她反而把主的事情擺在第一位。第二,她很在意我們有沒有敬畏主的話。有一次,我把聖經掉在地上,她因此責備我,說這是主的話,不可以隨便對待。她很看重主的話,教導我們要多背誦主的話。我現在服事主,很多經文都不是大學時期背誦的,而是幼年背誦的,使我裝備了不少聖經與詩歌。第三,我媽媽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。我覺得聚會是很好的,因為每次聚會完之後,媽媽都很喜樂。我的爸爸長年生病,沒辦法工作,因此我的媽媽在家中感到很苦悶。但是,每次聚會或看望弟兄姊妹之後,她都很喜樂,對我們也不是兇惡。第四,當我們有難處的時候,她會帶領我們一同禱告,把我們帶到主面前。例如,在小時候,我有一個好朋友,每天都一起放學回家,他的家庭是經營早餐店的。我的媽媽問我有沒有跟這位同學傳福音,但我沒有向他傳福音。有一天,他沒有上學去,於是我的媽媽叫我去他的家看一下。我去到一看,原來他的家給燒掉了,後來老師給我們說,他的家發生火災,除了他的爸爸,其他人都燒死了。我的媽媽知道此事之後,她責備我沒有跟這位同傳福音。我因此事自責,但已經沒有機會再傳福音給他了。我的媽媽這樣安慰我,向人傳福音,你會給別人取笑,但當他們有需要的時候,他們會找你。例如,在高中的時候,我向一位同學傳音,卻給他取笑,但當他考大學的時候,他卻要求我為他禱告,尋求我的祝福,最後我帶他禱告相信主。我的媽媽是我的榜樣,我現在結婚成家,並初為父,我也是這樣的操練。我很感謝我的媽媽!如果沒有她,我也沒法過教會生活。


湯弟兄
2016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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