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

福音見證:邵姊妹

我在2005211(正月初三)晚上一個新春福音聚會得救。我其實沒有甚麼特別的經歷或事情去相信主,都是被一位愛主的姊妹邀請來聽福音,心裡受感動便接受主。還記得當時說到救恩是白白的恩典,只要人願意相信和接受,主耶穌就會進入我們的生命裡。你可以來嘗一嘗,一定會覺得生命裡有些不一樣!於是,我今天能夠見證,我信主之後,在生命、在生活上,甚至人生觀的轉變。我的口味、價值觀都隨著這位永活救主而有所改變。

        首先,我一定要同大家見證,我以前從小到大,晚上都要開燈睡覺,因為我怕黑和怕鬼。但信主之後,現在我不需要再這樣作,因為聖經上所說:「神就是光,在祂裡面亳無黑暗……」(約壹一5。)

        我是一位家庭主婦,生活枯燥,天天做都是做家務、買餸、煮飯、揍仔、睇功課。我的兩個兒子考試,我也在考試。生活辛苦愁煩,人容易暴躁,發脾氣,常常有些怨言。但我得救之後,埋怨少了,感恩多了。我覺得兒子以前是怪獸,現在十分孝順,是人見人愛的天使。我的丈夫也很愛護我,我沒有以前那麼凶惡對待他們,一家人也喜樂不少。所以我的丈夫因著我的改變,也信了主耶穌,與我一同愛浸。感謝主!另外,我的兩個兒也2010年暑假受浸,我的父母最近也相信主耶穌。聖經說:「當信靠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!」(徒十六31

        另外,我以前很喜歡看電視,閱讀八卦雜誌,講是講非,但現在我的口味變了,喜歡看聖經,讀屬靈書報。因為聖經說:「人活著不是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四4。)神的話就是生命之糧,叫我們得以飽足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生活就是天天感恩、禱告、讀經的生活。漸漸地,我的價值觀也改變了。我以前覺得世上最實際是金錢。雖然錢不是萬能,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。但是,我現在覺得金錢,物質的生活,始終不能真正滿足我的需要。錢其實買不到健康,買不到真正的快樂、青春和時間。購物、買東西都是短暫的滿足,但在日光之下無新事,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。(傳道書。)還有,貪財是萬惡之根,有人貪戀錢財,就受迷惑,離棄了信仰,用許多苦痛把自己刺透了。(提前六10。)真正的當有,真正的滿足是這主耶穌作我的一。祂作我的供應和力量。我現在都喜歡逛商店、買東西,但會懂得節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後,我信主之後,人生變得有意義。詩歌《永活救主》:「永活救主!是我榮耀盼望。」這節副歌其實說出神造人的旨意,就是神要在人身上得著榮耀和彰顯。詩歌裡面有一個重要的詞「點活我靈」。在創世記裡,我們看見神創造天地萬物,並且創造人。我們的生命是受造的生命,都是有限、短暫、會衰老的,最後便走到盡頭。但是,神的生命是自有永有,永不改變的生命,而這神聖生命本身就是愛、光、聖、義。人的生命是凡俗的,我們的愛有限,做人處事有時會有虧欠。但是,神造人的旨意是要人作為器皿來盛裝神。神造人有靈。靈是我們接觸神的器官。我們一信入主,祂的生命便點活我們的靈,作我們的生和生命的供應,然後叫我們也可以活出這生命,在我們信徒身上得著神榮耀的彰顯。

見證人 邵姊妹
201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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